據企查查顯示,2023年8月17日上午9點,沙鋼訴復星的股權糾紛案將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本案的原告是江蘇沙鋼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沙鋼),而被告則是上海復星產業投資有限公司(簡稱復星)。
據公開資料顯示,沙鋼主要訴求為復星方面把南京南鋼的60%股權變更登記到沙鋼名下,要求復星繼續履行股權轉讓協議。 回顧前情 3月14日,復星集團與沙鋼集團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協議以135.8億元轉讓復星集團持有的全部南京鋼聯股權。同日,復星高科、復星產投及復星工業向南京鋼聯的另一股東南鋼集團發出《優先購買權通知函》。 4月2日,沙鋼和復星間的南京南鋼股權交易隨著南鋼集團行使優先購買權正式“告吹”,中信集團旗下的湖北新冶鋼宣布出資135.8億元對南京南鋼的第二大股東南鋼集團進行增資,成為南鋼集團控股股東,同時,南鋼集團宣布行使優先購買權收購南京南鋼60%股權。對此,沙鋼未配合復星將南京南鋼49%的股權解除質押,并向上海二中院對復星發起首次訴訟,沙鋼就南鋼集團是否為“第三方”、行使優先購買權是否為“同等條件”等問題發出質疑。 4月27日,據復星國際(0656.HK)公告,沙鋼方“轉戰”南京南鋼所在地的江蘇高院上訴,指稱復星系存在前次股權轉讓協議項下違約行為,向江蘇高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被告繼續履行前次股權轉讓協議,以向原告轉讓目標權益。 5月22日,南鋼集團向江蘇高院申請作為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加入案件。 5月30日,江蘇高院通知南鋼集團作為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參加訴訟。沙鋼集團、沙鋼投資也于2023年5月26日向江蘇高院申請追加南京鋼聯為第三人。江蘇高院經審查后準許申請,通知南京鋼聯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7月13日,沙鋼訴復星的南鋼股權糾紛案在江蘇高院正式開庭。該案中,沙鋼主要訴求為復星方面把南京南鋼的60%股權變更登記到沙鋼名下,要求復星繼續履行股權轉讓協議。據悉,這場庭審當天未作出裁決。 值得注意的是,該案結果影響著南鋼股份(600282.SH)的實際控制人變更。南鋼股份現控股股東為南京南鋼,復星系持有南京南鋼60%股權,剩余股份由南鋼集團持有,即郭廣昌為南鋼股份實際控制人。 若本次復星系勝訴,則將成功出售其所持南京南鋼60%股權給南鋼集團,這也意味著南鋼股份實際控制人將變更為中信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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