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京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關于實際控制人擬變更的進展提示性公告,根據公告顯示,公司申請作為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加入(2023)蘇民初1號案件,具體情況如下:
南京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實際控制人擬變更的進展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南京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間接控股股東上海復星高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下屬子公司上海復星產業投資有限公司、上海復星工業技術發展有限公司(以下合稱“轉讓方”)擬出售其所持有的公司控股股東南京南鋼鋼鐵聯合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京鋼聯”)60%股權(以下簡稱“標的股權”)。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2022年10月20日、2023年3月15日、2023年4月3日、2023年4月24日、2023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網址:http://www.sse.com.cn/)的相關事項及訴訟公告(公告編號:臨2022-090、臨2023-024、臨2023-046、臨2023-052、臨2023-055)。 2023年5月31日,公司接到南京鋼鐵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鋼集團”)發出的《告知函》,內容如下: 2023年4月,江蘇沙鋼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沙鋼集團”)、江蘇沙鋼集團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沙鋼投資”)向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案號:(2023)蘇民初1號],請求法院判令轉讓方將其持有的標的股權變更登記至沙鋼集團、沙鋼投資名下。 南鋼集團認為,南鋼集團作為南京鋼聯的股東,對標的股權享有法定優先購買權,并且已根據轉讓方于2023年3月14日向南鋼集團發送的《通知函》的要求,于2023年4月2日向轉讓方發送《關于就南京南鋼鋼鐵聯合有限公司60%股權行使優先購買權的通知》,明確根據轉讓方《通知函》中所列交易條件行使優先購買權,并于同日簽署《關于南京南鋼鋼鐵聯合有限公司之股權轉讓協議》(以下簡稱“《股權轉讓協議》”)。南鋼集團行權后,轉讓方已及時向沙鋼集團退還全部誠意金本息,沙鋼集團尚未解除對轉讓方持有的南京鋼聯49%的股權(以下簡稱“南京鋼聯49%股權”)的質押,并與沙鋼投資提起了(2023)蘇民初1號案件等訴訟。 對此,為維護法律權利,南鋼集團于2023年5月22日向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提交《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民事起訴狀》,申請作為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加入(2023)蘇民初1號案件,并請求法院:1、確認南鋼集團對于標的股權享有優先購買權;2、確認轉讓方與南鋼集團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合法有效;3、判令轉讓方繼續履行《股權轉讓協議》,包括在該協議約定的條件成就時將標的公司60%股權轉讓至南鋼集團名下;4、判令轉讓方不得將標的股權變更登記至沙鋼集團、沙鋼投資名下;5、確認沙鋼集團在轉讓方持有的南京鋼聯49%股權上設立的質押權已消滅;6、判令沙鋼集團和轉讓方辦理南京鋼聯49%股權的解除質押登記手續。 南鋼集團已于2023年5月30日收到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出的《受理及告知合議庭組成通知書》[案號:(2023)蘇民初1號],通知南鋼集團作為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參加訴訟。 目前,公司生產經營情況正常。 公司將持續關注相關事項進展,敬請投資者注意相關風險。 特此公告 南京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二三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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